• 2020-04-29 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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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我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令登山规定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我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令规定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

    为支撑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我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方针落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授权国务院在我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暂时调整适用的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令规定,有必要建立健全事中过后监管准则,有用防控危险,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辅导、协谐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令规定的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陈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正完善有关法令;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康复实施有关法令规定。

    本决议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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