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08 12:00:16
  • 阅读(12236)
  • 评论(2)
  •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以冲击网络违法为主题的第十八批指导性事例,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违法嫌疑人押送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欺诈案——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欺诈案当选其间。

    据最高检通报,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我国台湾地区居民张凯闵等52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和肯尼亚参与针对我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网络欺诈的违法集团。在施行电信网络欺诈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合作,其间部分被告人担任使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法对大陆居民的手机和电话进行语音群呼,群呼的首要内容为"有快递未签收,经查询还有护照签证行将过期,将被约束出境控制,身份信息或许遭走漏"。当被害人依照语音内容操作后,电话会主动接通假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的一线话务员。一线话务员以协助被害人报案为由,在被害人不挂断电话时,将电话转接至假充公安局办案人员的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向被害人谎报"因走漏的个人信息被用于违法活动,需对被害人资金流向进行调查",欺诈被害人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假如被害人对二线话务员的说法仍有置疑,二线话务员会将电话转给假充检察官的三线话务员持续施行欺诈。至案发,张凯闵等被告人经过上述欺诈手法骗得75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因为本案被害人均是我国大陆居民,依据属地统辖优先准则,2016年4月,肯尼亚将76名电信网络欺诈违法嫌疑人(其间大陆居民32人,台湾地区居民44人)遣送我国大陆。经开始检查,张凯闵等41人与其他被遣送的人分属互不相关的欺诈团伙,公安机关依法分案处理。不久,11名曾在印度尼西亚参与张凯闵团伙施行电信欺诈,未赴肯尼亚持续欺诈的违法嫌疑人连续被缉拿到案。至此,张凯闵案52名违法嫌疑人悉数到案。

    在检察机关检查申述期间,在案违法嫌疑人均表明认罪,但对其在违法集团中的效果和参与违法数额各自作出辩解。2017年4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据违法情节,对该欺诈违法集团中的52名违法嫌疑人作出不同处理决议:对张凯闵等50人以欺诈罪分两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另2名情节较轻的违法嫌疑人作出不申述决议。

    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确定被告人张凯闵等50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参与欺诈违法集团,使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法,分工合作,假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欺诈被害人金钱,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欺诈罪,其间28人系主犯,22人系从犯。法院依据违法现实、情节并结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体现,对张凯闵等50人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张凯闵等部分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8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违法嫌疑人押送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欺诈案。最高检榜首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表明,案子触及很多的境外依据和杂乱的电子数据,该案指导意义在于凸显了对境外依据应着重检查其合法性、对电子数据应要点检查其客观性,一起要紧紧环绕电话卡和银行卡检查确定电信网络欺诈案子现实,关于有显着首要分子、首要成员固定、其他人员有必定流动性的电信网络欺诈违法安排,能够确定为欺诈违法集团。

    人民日报哈萨克斯坦试管婴儿客户端 彭波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

    3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