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8-28 14: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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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27日,住建部接连发布两条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端的处分决议书。决议撤消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修建工程施工总承揽一级资质,撤消工程D标段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

      2016年11月24日7时33分,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作一同冷却塔施工渠道崩塌特别重大事端,形成73人逝世、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事端发作后,国务院当即同意建立事端查询组,全面担任事端查询作业。上一年9月,事端查询报告发布,47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说话、通报等处理,31名责任人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渠道崩塌特别重大事端结案的告诉》确定,该事端是一同出产安全责任事端。住建部先后针对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揽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修建工程等责任单位作出了处分。

      8月27日,住建部在官网相继发布了《建督罚字〔2018〕1号》、《建督罚字〔2018〕15号》,发布对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7号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及D标段项目经理孟爱国的处分细节。

      住建部指出,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7号冷却塔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规则设置独立安全出产办理机构,安全办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对拆模工序办理失控,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违法行为,对该事端的发作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二条规则,住建部已于2017年12月1日向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宣布青海敦煌大环线了《住宅城乡建造部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提出听证请求,于2018年3月26日提出撤回听证请求。

      住建部在处分文件中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第七十四条和《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二条,决议撤消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单位修建工程施工总承揽一级资质。

      关于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丰城发电站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项目经理孟爱国,住建部指出其长时间不在岗,未实行《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则的施工单位项目担任人相应责任。

      2017年12月1日,住建部已向孟爱国宣布《住宅城乡建造部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建督罚告字〔2017〕17号),其于2017年12月26日签收,但未在规则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说(申辩)、听证请求。对此,住建部清晰,将根据《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决议撤消孟爱国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住建部在处分决议中表明,如上述单位及个人对本处分决议不服,可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该部请求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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