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7-10 16:04:26
  • 阅读(6094)
  • 评论(5)
  • 王宏江

    原标题: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因严峻违纪遭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同意,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峻违纪疑问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宏江同志身为党的高档领导干部,纪律认识淡漠,严峻违背安排纪律、作业纪律和廉洁纪律,在安排进行说话函询时不照实向安排阐明疑问,违规决议代刷网计划运用财政资金,送给别人礼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法令》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中共中央同意,决议给予王宏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王宏江简历

    王宏江,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作业,河海大学水资源环境学院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结业,在职研讨生学历,工学博士,高档工程师。

    1983年先下一任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干部、副科长、科长,天津市水利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经理

    1994年先下一任天津市引滦工程处副书记、副处长、书记、处长,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局长助理

    1997年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副局长

    2003.09 天津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03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

    2012.06 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中共宝坻区委书记

    2013.01 天津市政府副市长

    2013.03 天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2 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05 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简历摘自人民网)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2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