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7月7日电(记者魏一骏)为鼓舞公司治污减排,进一步激起对环保的投入,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得悉,《浙江省排污权花红小黑膏回购管理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将于7月3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浙江省排污权回购进入标准化年代。
排污单位能够经过筛选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洗出产、污染管理、技术改造晋级等方法减少排污权。排污权回购即是指各级环保主管部门,无偿回收或有偿收买排污单位减少的这有些充裕排污权,将其归入政府储藏排污权的做法。
现在,浙江归入排污权回购施行规模的目标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方法对充裕排污权的核定、回购报价、回购程序以及回购资金管理等内容都做了规则。
据了解,2017年6月,浙江永康市环保局从一家化工公司回购了节余的二氧化硫排污权目标每年51.2吨,节余的氮氧化物排污权目标每年39.9吨,回购资金共13.5万元。
"凭借商场化机制向公司回购目标,有助于增强公司参加治污的积极性,进步政府行政管理功率,激起商场生机。"浙江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明,出台专项管理方法,即是要标准排污权回购做法,进步排污权商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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