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4-16 0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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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原郑州二七区副区长助开发商虚抬房价 获刑17年

    原郑州市二七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曲连文,帮开发商虚开征地款收据,负责核算成本的人员不去了解毗邻地块,没发现征地款金额明显高于实际缴纳金额,且存在对用水、用电、小区监控设备等多方面成本计算错误。法院判决书提到,这最终造成郑州的宏鑫花园小区定价虚高。虚高的建房成本由众多购房者承担,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曲连文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另外两名政府涉案人员被判缓刑。律师表示,涉案小区的业主有权起诉开发商讨回当年多付出的购房款。

    案发 经适房廉政风暴揪出副区长

    2011年初,河南省召开专门会议,责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以解决经适房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来保障民生。

    2011年3月开始,郑州市纪委、检察机关组成调查组,对经济适用房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一场经适房领域的廉政风暴就此掀起。其间,原郑州市二七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曲连文落马。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3日,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到曲连文的办公室调查。按照一名办案人员对媒体的说法,“在他办公室里找到购物卡几百张,可以铺满一张床。”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0年,曲连文利用担任郑州市二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城区规划发展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100余万元。2012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曲连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案情 虚开5000多万元征地款收据

    2014年,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又查出曲连文新的犯罪事实,并于同年5月将郑州市二七区南部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闵世宏、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审核人员常虎振刑事拘留。

    根据法院最终查明的事实,2005年11月5日,河南信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大起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用地协议,开发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的宏鑫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两家公司的董事长都是马某。

    协议约定,宏鑫花园经济适用房土地面积134亩,征地款共计3908.154万元。2007年9月,马某在尚欠673.154万元征地款未缴纳的情况下,找到时任郑州市二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曲连文,想要虚开征地款收据。

    曲连文授意二七区南部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闵世宏虚开了两张共计5519.455万元的征地款收据,马某随后将虚开的收据用于宏鑫花园多层经适房、小高层经适房和补差价房的定价成本核算中,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常虎振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时,未了解毗邻地块,未走访调查,未认真审查,未发现申报材料中征地款金额明显高于实际缴纳金额的情况,未认真按照法规核算,将不应计入三类房核算成本的土地有偿使用税等计入核算成本。施工用电、用水、环卫设施、小区大门及门卫房、小区监控等智能化设备等费用泉州装修公司报价计算错误,最终造成宏鑫花园定价虚高,房屋销售后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开发商供述为提高定价成本

    开发商马某作证称,其之所以求曲连文帮忙虚开5000多万元的收据,是为了“申报房屋定价时可以提高定价成本”。

    《郑州日报》曾报道,2007年开建的宏鑫花园是郑州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捆绑建设以来,一次性提供廉租住房房源最多的建设项目。“市房管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同步捆绑建设的新模式,宏鑫花园项目的开建使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廉租住房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此前,建设宏鑫花园的开发商接受央视采访时曾坦言,建廉租房一分钱利润都没有,开发商都不愿意建。经济适用房虽然有3%的利润还算可以,但和廉租房捆绑在一起建设利润就太少了。为此,马某伪造了一套公司与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土地协议,把原有的每亩30万元的地价虚抬到每亩65万元。

    马某告诉办案人员,按照这个价格标准,开发商需要给土地储备中心交8000多万元的征地款,但是当时公司只缴纳了3000多万元。如果拿不到全额缴费收据,物价部门不会按8000多万元计入土地成本,于是其找曲连文帮忙。

    马某回忆说,因有曲连文的关照,闵世宏直接按照其公司提供的数据开了两张收据,总金额5000多万元,公司将收据送到物价局。

    闵世宏供述称,2007年9月,马某带人到指挥部财务室,明确说起公司想多开些征地款收据。闵世宏打电话请示副区长曲连文,曲连文说可以,其就按照马某提供的数字开了收据。

    判决 因滥用职权和受贿罪获刑17年

    根据法院计算,因虚开征地款收据、未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宏鑫花园的购房人一共需多支出4338.8405万元。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根据从郑州房地产网站查询到的住宅套数估算发现,平均每户购房者多支付了约3万元。据了解,2007年郑州经适房每平方米均价大约在1500元。这意味着,2007年郑州市民手里的3万元,等价于20平方米的经适房面积。

    经过审理,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在判决书里明确指出,涉案的价格成本监审报告中确定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最终房价的高低。因其未认真审核导致核算的建房成本虚高,虚高的建房成本已被众多购房户所承担。

    法院认为,曲连文、闵世宏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虚开的收据中有部分计入住宅成本中,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院同时认为,常虎振未认真审核导致核算的建房成本虚高,且虚高的建房成本已被众多购房户承担,其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最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曲连文有期徒刑5年,与原判中受贿罪的有期徒刑15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同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闵世宏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常虎振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5年12月16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解读 购房者可起诉讨回多付房款

    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红民接受《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说,《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以虚高价格购买宏鑫花园的购房者可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开发商,要求变更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价款部分、返还多付的房款、上述价款占用期间利息。

    链接 业主起诉要求公开建房成本

    2009年,大河网策划的《郑州经适房 到底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系列报道,在河南当地产生巨大影响。

    根据报道,当时多个郑州经适房小区业主纷纷对物价部门公布的经适房销售基准价“猛涨”、“虚高”进行质疑,强烈要求公开房价成本。相关部门只表示业主的计算依据不正确,同时以“不得泄露经营者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成本。面对媒体询问,当地官员只强调“是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价格的,法定监审机构也是按照政策和程序负责任地做事的”。

    根据大河网报道,后来,经适房业主屈先生起诉了当地物价局,认为物价局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损害了其依法获得相关信息的合法权利。

    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屈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报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本案中的政府部门按照《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答复屈先生,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2013年2月,根据郑州市统一部署,郑州停止受理市民申请经适房。备受各界争议的经适房正式退出了郑州保障房序列。

    文/记者 江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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