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3-06 1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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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合肥市包河区公民法院3月5日音讯,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收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3月5日上午,包河法院揭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同高空抛物罪案,被告人吴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五千元。这是安徽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子。

    2020年某日,被告人吴某某在本市区家中整理冰箱时,明知其住处楼下为人行道,为图便利,先后三次将三块冰块香烟回收变现(20×3厘米)从23楼住处窗口扔下,被行人发现致案发。

    包河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吴某某无视别人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屡次从建筑物高空投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违法事实清楚,根据的确、充沛,罪名建立,法院予以支撑。因该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准则,应适用新法对被告人科罪处分。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从轻从宽处分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主张量刑恰当,法院予以采用。遂作出如上判定。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频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民大众生命健康,危害公民产业利益,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引发广泛重视。为实在保护公民大众生命产业安全,"高空抛物"正式入刑,表现了司法范畴关于管理高空抛物现象的活跃回应。除了司法范畴对大众的束缚,期望广阔市民自觉根绝"高空抛物",一起看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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